學生想要畢業必須通過“公益勞動”課,而“勞動”內容是要攢夠30小時的志願時。
  日前,廣東某高校一項關於“公益勞動”課程內容的規定在學生中間“炸開了鍋”。不少學生認為,如果將志願活動與能否拿到畢業證強制掛鉤,志願服務也就變了味。
  對此,有關專家表示,高校應充分尊重學生的自主選擇權,以選修課的方式鼓勵大學生參與志願服務更合理。
  南方日報見習記者 曹菲
  記者 謝苗楓 實習生 付翔
  學生??
  強制掛鉤不合理
  日前,廣東某高校學生向南方日報記者反映,最近學校在網上發佈了一個關於“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質教育和創新能力培養計劃實施辦法”的通知,明確“公益勞動”作為3門人文素質教育必修課程之一,其內容為參與志願者等社區活動,計1個學分,從2012級本科生起實施。課程要求學生必須參與不少於1周、至少30個小時的志願時,才能獲得這1個學分。否則,將不予畢業。
  記者瞭解到,該校於2012年制定,但許多學生並不瞭解,有的甚至開始計算學分時才發現了這一通知。對於當中“攢夠30小時志願時才能畢業”的規定,不少學生都在“吐槽”。
  該校大三的李同學告訴記者,雖然他的志願時已經修滿30小時,但是仍然覺得學校的做法不妥。“我們並不質疑學校的初衷,但是與畢業掛鉤真的很不合理。”
  另一位薑同學提起這項規定,覺得很委屈。從大一開始,他就是學校某義工隊的幹事,負責組織義工參加志願活動,“但是組織活動並不算入志願時。”薑同學認為,組織志願活動也是投身公益的一種方式,把這項工作排除在志願服務之外,對他來說很不公平。
  同時,薑同學認為志願者本應是完全自願的,如果與學分強制掛鉤,肯定有學生是為了拿學分被迫參加,那麼志願活動也就變味了。
  同樣讀大三的鄭同學,則對自己能否在剩下的一年半里修完30小時志願時,深感憂慮。“平時課業繁重無法參加活動,周末或假期參與人數爆滿又輪不到自己。”鄭同學說,雖然自己一直熱衷公益活動,去年春節還曾報名參加春運志願者活動,但是由於報名人數太多,報了兩次名都沒有排上,因此至今還沒有志願時。鄭同學非常擔心自己拿不到這1個學分,無法順利畢業。
  同時,鄭同學認為即使沒有這項強制規定,學校參與公益志願活動的氛圍已經十分濃厚,無論是全校最大的公益性社團,還是專門提供支教服務的義工隊,學生的參與度都非常高。如果定下“死標準”,可能會引起學生的逆反心理,為了拿學分而“打醬油”、走過場。
  另外,通知中沒有明確規定“公益活動”的項目類別和志願時計算方法,也是許多學生質疑的地方。鄭同學告訴記者,有的學生作為廣交會志願者服務一天,算8個小時的志願時;而另有同學參加一個小時的清掃校園活動,卻算了6個小時的志願時。
  高校??
  結合社會環境轉化“公益勞動”內容
  “這隻是變換了公益勞動課的內容而已。”該校團委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,“公益勞動課”一直存在於該校本科生培養計劃當中。“之前學校會組織學生用一周的時間,參加整理校園植被之類的勞動。”她說,如今學校已經把這些工作承包給物業公司去做,不需要學生去做實際的勞動。
  “從業務角度來說,這隻是將勞動內容轉化為志願服務。”在該負責人看來,這樣轉變之後,既不用像過去那樣專門騰出一周時間去勞動,保證了專業課時間,還能夠培養學生的志願服務精神。
  “大學4年30個小時的志願時對學生來說應該並不難。”她認為,學校的志願服務社團已經很多,社會上也有很多志願者活動,這些活動都可以納入廣東省志願時系統中,被學校認定。因此,對於學生來說可以很輕鬆的完成30個小時的志願時,並不存在強制的問題。
  而對於學生提出的志願時認定不明確的問題,該負責人表示學校不可能“面面俱到”。她認為,每個學院都有自己的專業特色,沒有規定志願服務的具體項目,是為了方便各個學院根據自身特色靈活操作。
  其實,早在2004年教育部《關於深化推進學生志願者服務活動的意見》中,就曾建議各地教育部門對學生志願服務工作進行檢查考核,建立以量化考核為基礎的考評體系。將高校學生參加志願服務活動情況納入評優評獎體系中。
  因此,為了鼓勵學生積极參加志願服務活動,廣東省各高校建立各具特色的考評標準,其中不乏與學分掛鉤的情況。
  廣東工業大學還規定,五年制本科安排9天公益勞動,計2個學分;四年制本科安排7天,計1.5個學分;三年制專科安排5天,計1個學分。
  惠州商貿旅游高級職業學校也規定,“公益服務”將被視為一門專業課進行學分考核,每學期計1個學分,共需修滿4個學分,服務滿30個小時才能拿到1個學分。
  還有的學校是以倡導的方式鼓勵學生參與公益活動。以中山大學為例,2013年學校發佈的《中山大學本科生公益活動管理規定(試行)》將本科生參與公益活動情況載入個人檔案,被視為學生在校期間的重要成長經歷。鼓勵學生通過參與社團或個人根據自身能力和條件,利用課餘時間,自願向社會捐贈財物、時間、精力和知識等活動。
  據記者調查瞭解,部分高校將參與志願服務作為綜合考評的加分項目,並不強製作為一門必修課與學位掛鉤。
  專家??
  應尊重學生自主權採取選修方式
  針對把志願服務時與學分掛鉤的做法,廣東省社工與志願者合作促進會會長、廣東青年職業學院社會工作系教授譚建光認為,高校把志願服務形式的“公益勞動”作為必修課程,是適應中國社會發展和教育發展的需要,具有積極意義。“但是,在具體推動和實施方式上仍可以進一步改善。這種直接影響學生能否畢業的硬性規定,很可能引起學生的逆反心理,學生或者消極抵觸,或者形式應付,不一定能夠實現校方的良好初衷。”
  “以選修方式鼓勵大學生參與志願服務更為合理。”譚建光進一步解釋,“全民志願服務”是鼓勵全民都有機會參加志願服務、享受志願服務,但是具體有人願意參加,也有人不願參加,所以應充分尊重公民自主選擇的權利。相比“硬性規定”,選修的方式可能更能體現校方對學生的尊重。但是對於選修“公益勞動”的學生,應該提供綜合發展、專業發展、文化激勵、生活激勵等多種支持,例如優先推薦好的就業崗位等。  (原標題:要畢業須先攢夠30小時志願時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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